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《燃气工程项目规范》《四川省燃气服务规程》等相关法律法规、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新发布、修订或内容调整,我公司的《居民(非居民)用天然气供用气合同》(以下简称《合同》)已不能满足供用气双方约定权利义务的需要。
为更好地保障供用气双方的合法权益,我公司于2024年9月依法依规对《合同》进行了重新修订,新版《合同》就供气方与燃气用户的权利、义务及违约责任等进行了重新明确,现将修订后的新版《合同》内容向社会予以公布。新版《合同》将于2024年9月20日启用,原版《合同》同步停止使用。
按照我公司与燃气用户签订的原版《合同》中“供方依据国家和省相关法律法规、规范、技术标准调整或更新供用气合同版本时,供方以电子信息、公告或者其他方式通知用方,用方应自公告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到供方客户服务大厅签订新版供用气合同,逾期未签订新版合同的视为用方认同并执行新版合同”的约定,广大燃气用户可凭身份证/营业执照,自愿到我公司营业厅(乐至县南塔街道农经路78号)重新签订新版《合同》,也可拨打24小时服务热线028-23333777预约新版《合同》的签订。
特此通知。
乐至港华燃气有限公司2024年9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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